【知产建言】发挥知识产权产业功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关于“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规划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025-05-28 | 查看: 10


原创 宋伟 中国科大知产院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十四五”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多项指标在国际上位列第一,创新指数逐年攀升,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产权制度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保护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和间接效应日益凸显,知产链贯穿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经过多年的积累,知识产权的资源禀赋由量变发生质变,对创新活动的影响正在发生从助力、助推到支撑、引领的重大转变。

知识产权正在成为新质生产力中的关键要素,因此在科学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时,必须把知识产权如何促进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现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方面,就“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规划提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01科技创新方面

建议知识产权全链条(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向科技创新的前端延伸。新质生产力形成的源头是科技创新,要在加强基础研究上加大力度、提高精度,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领域,科研团队越来越需要专利技术信息和产业趋势分析的早期介入,“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要和实验室系统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要更加关注实验室的产出,要聚焦并分析重大科学发现有可能带来的颠覆性技术发明,要从知识产权角度分析、评估基础研究成果及其衍生品的产业价值和应用前景;要从知识产权角度研判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以及重点行业应用型实验室的研发方向和路径,建立并完善基于知识产权大数据和智能平台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科研管理体系,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02产业创新方面

建议知识产权各类资源在“十五五”时期要更加广泛而深入地参与产业创新。在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进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优化知识产权供给,并据此进行“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重大任务布局。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十五五”应接续发力,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在产业创新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规则供给、信息导航、资源整合,传统产业如何转型?朝那个方向去转?没有知识产权赋能,也无法使传统产业升级;同样,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更是离不开知识产权,仅从科研角度(关注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有交集但有偏差)和企业角度(大部分关注当下市场,少数进行前瞻布局)都是不够的,必须要有知识产权体系的深度介入。

03融合发展方面

建议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由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在价值取向、方法过程、创新规律等方面各有差异,因此两者融合存在种种困难。理论和实践证明,知识产权是链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根本路径,成果产权化、商业化离不开知识产权运营,只有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才能促进融合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以及相关运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十五五”时期应当继续深化,建议组建若干有重要影响力的全国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成果转化为例,其本质上是知识产权运营,核心是专利;现在分散的、各显神通的成果转化模式,转化效率不够高,大多注重如何“转”,真正能够“化”的并不多,成果转化中的“化”需要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专业化、跟进式、全链条服务,要整合各类产业资源,对成果转化进行统筹运营和过程管理。

04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

建议在“十五五”时期积极稳妥地发展知识产权产业,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知产力量。知识产权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知识产权而形成的面向市场、连接其他产业、注重规模效益的经济运营活动,是知识产权产业功能的市场化体现。

知识产权业的业态很丰富,包括代理和管理、评估和融资、鉴定和维权、交易和运营、数据和智能、创意和设计、教育和培训等等。知识产权业是智能型、赋能型、蓄能型产业,和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有着天然联系,是规模化市场应用的必经之路,是服务实体经济最为便捷有效的新兴产业。

 “十四五”规划用了较大篇幅要求“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建议“十五五”接续发力,运用政策工具和市场机制,培育、整合、壮大国内知识产权产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发挥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独特作用,把丰厚的知产资源转化为社会财富和国家竞争力。

知识产权业和交通运输业、文化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等同属广义的服务业,建议没有必要在新的规划中专门强调“知识产权服务业”,同时还建议将知识产权业进行产业细分,分析各个子产业的特点和经济规律,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产业功能。

05人才方面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是知识产权事业和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基础,建议以知识产权专业硕士为抓手,逐步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十四五”时期我国实现了知产专硕(MIP,学科代码0354)的历史性突破,完成了“强国纲要”第19条的主要任务。知产专硕培养的是学科交叉、重在实战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成功与否需要在实战中检验和产业界认可,本质上属于知识产权业。建议“十五五”时期在进一步完善知产专硕培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动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博士项目,以满足产业界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同时建议加强各知识产权学院和研究院建设,以及应用型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保障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和实践实习等教育资源的持续有效供给,从而不断提高知产专硕培养质量。

总之,“十五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产业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都给知识产权如何发挥其产业功能提出了新任务、新方向,也为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新领域、新模式。

(宋伟,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大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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