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省版权侵权典型案例

2010-05-07 | 查看: 25

案例一、非法刻录、盗版光盘窝点案
  2009年9月11日,版权部门接群众举报,反映某县原墙名智电脑培训学校付生志以开办电脑培训学校为掩护,私刻、盗版光盘并在网上销售。当地版权部门立即组织检查,现场发现已刻录完成的音像制品3000盘,空白刻录盘3600盘,用于光盘刻录的电脑2台,打印的光盘内容目录约300张,DVD刻录光驱1台,销售单据2本,其他记录本1本,音像制品销售宣传广告2幅,上述物品当场予以证据登记保存。省版权局随即派员赴该县对查扣的3996张光盘进行了随机抽样鉴定,确定均为盗版制品。根据对当事人付某的询问和对现场查扣的销售单据的统计,其销售盗版VCD为1元/盘,DVD为1.6元/盘,合计销售额为29180元,2996张光盘都是其用电脑刻录制成的。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二、10·28盗版图书案
  某市版权部门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摸排、跟踪、踩点、蹲守,在市内一小巷内找到两个批发盗版书刊商的仓库。10月28日上午,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集中全体稽查人员,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两个盗版书仓库进行突击搜查,当场查获各类盗版书刊五万余册,联想电脑一台以及摩托罗拉V3手机一部,有力打击了盗版书刊经营猖獗的现象。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三、一点智慧软件作品网络盗版案
  2009年4月,版权部门在日常鉴定工作中发现一点智慧工程造价软件涉嫌盗版江苏新店软件公司研发的《新点软件(一点智慧)》,并通过www.ahsjms.net和www.anhuisoft.net等两个网站销售一点智慧盗版软件。版权、公安部门共同组成专案组,一举抓获销售侵权盗版软件的犯罪嫌疑人汪某和蒋某,当场查获盗版软件100余张、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1台、涉案赃款6万余元;并根据查获的案件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汪某私刻的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章和业务章各1枚、销售台帐20本、新点盗版软件光盘200余张、加密锁55个、刻录机1台、电脑1台等涉案物品。根据销售台帐提供的信息,已查实经济往来发生额累计达2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案例四、“创新考典”盗版教辅案
  2009年2月中旬,某市版权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中学使用的教辅涉嫌盗版。该局十分重视这一举报线索,通过多种方法深挖线索,抽取了该中学相关教辅样品。经鉴定,名为《创新考典》的教辅为盗版出版物,共500余册。经立案后详细调查,该盗版教辅系学校向外地游商购买。该局据此做出没收全部盗版教辅,罚款3.4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机战”网络游戏私服案件
  2009年7月,经举报, 在安徽区域内存在侵权的“机战”网络游戏私服及用于私服宣传之用的发布页。版权部门经过数据分析整理和网上搜索,确认所举报网站侵权事实存在,并锁定了7个用于经营私服业务使用的服务器IP地址和相关的网页证据,迅速查实了侵权IP所在的2家IDC服务公司。执法人员快速出击,依法对2家IDC服务公司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关闭侵权IP地址,停止内容提供者的侵权行为。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7个用于经营私服业务使用的服务器IP地址当场关闭。
案例六、 “征服”网络游戏私服案件
  2009年10月,版权部门根据举报,对涉嫌侵权的“征服”网络游戏私服案件立案查处。经查明,该网站的服务器接入口位于某公司内部,为3台已闲置半年的服务器,经对服务器内的三个硬盘进行鉴定,确定含有侵权游戏程序。版权部门据此作出警告、责令停止侵权和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设备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魔域”网络游戏私服案件
  2009年11月,版权部门根据举报,对“魔域”网络游戏私服案件进行调查,查明了该游戏私服的服务器接入商以及2台涉案服务器。经对涉嫌存储侵权信息的2个服务器硬盘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鉴定后,确认2个硬盘中确实存储有侵权“魔域”网络游戏程序。版权部门据此作出警告、责令停止侵权和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设备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7·03侵犯著作权案
  2009年6月下旬,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版权局接到举报,反映位处合肥的 “安徽振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专案组于2009年7月3日立案,通过缜密侦查,获取了“安徽振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相关证据。经查实,宋晓光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印刷安徽省投资集团教育图书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内拥有独家代理发行权的中、小学《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读本一书,并以“安徽振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目前,宋晓光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侵犯著作权罪,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一百万元。
案例九、网吧安装盗版软件案
  某市版权局接到举报,称市内两家网吧私自下载安装破解版的上海网众无盘网吧系统管理软件。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两家网吧进行查处,并在技术人员配合下将这两家网吧所使用的涉嫌盗版的软件进行证据保全,通过网络将相关的数据上传给上海网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该软件的著作权人对这两家使用的软件进行认定。经查,网吧经营业主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案例十、大宗盗版音像制品案
  2009年12月24日,某县版权部门接举报,一长途客车有夹带盗版音像光碟嫌疑。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查缉盗版音像制品9箱,共计光碟16800余片。这是该县查获不法商贩利用长途客车夹带盗版音像制品数量最多的一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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