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2012-06-08 | 查看: 160
6月4日,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开始。针对报考人员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及时进行了答疑。 对报考者提出的有关报名条件中的“理工科专业”和“同等学力”是如何界定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同等学力”是指通过自考以及全日制脱产、非全日制脱产的夜大、函授等成教,电大和部分属于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的网络远程教育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但不包含本科肄业和党校学历。“理工科专业”范围是指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07类至10类,具体参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的《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 另据了解,外语、中文、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法律等专业不属于理工科专业,不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若颁发的相应的学位是理科或工科学位,则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否则,考生需携带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课程证明,由考点工作人员审查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证需要15个工作日。 据介绍,关于工作证明,是证明报考者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需写明所从事工作的单位、工作时间和种类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考生能够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劳动合同等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或法律工作,则可以视为提供了工作证明。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但大学期间在学校或校外兼职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要求。 据悉,今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2009年后已经在网上注册过者不必重新注册,2010年后已通过的考试科目依然有效;而2008年以前报名参加考试者需要重新注册,2009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生,当时的成绩已经无效,需要重新报考。在使用新的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时,需要重新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在证件查验方面,2009年以来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只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而2008年及以前报考过的考生,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原网址:http://www.sipo.gov.cn/zcfg/zcjd/201204/t20120428_682780.html 安徽省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2012-06-08 |